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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书遗失补办程序
证书遗失补办程序
(一)遗失声明
1) 证书遗失单位出具“遗失声明”,内容包括单位名称(证书编号),证书正本(副本)遗失时间、地点,证书有效期等内容(模板见附件,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),加盖单位公章,法定代表人签章,提交省学会调查并备案。
2) 省学会说明调查情况属实,建议声明作废。加盖省学会公章。
3) 省学会转报以上1)、2)两个文件到中国水土保持学会。
4)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出具“遗失声明”公告的红头文件,并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上公告。
(二)证书补办
1)证书遗失单位申请补办证书,提交以下材料到省学会(可与“遗失声明”一起转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):
a) 证书补办申请(单位盖章,法人签章)(模板见附件,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)。
b) 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c) 需补办证书的复印件。
d) 公告后的遗失声明(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公告后补充)。
2)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补办证书。
发布者:水保学会 点击数:4777 发布时间:2017-04-18 12:48:52 更新时间:2017-04-18 12:48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