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书遗失补办程序

证书遗失补办程序

(一)遗失声明

1)          证书遗失单位出具“遗失声明”,内容包括单位名称(证书编号),证书正本(副本)遗失时间、地点,证书有效期等内容(模板见附件,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),加盖单位公章,法定代表人签章,提交省学会调查并备案。

2)          省学会说明调查情况属实,建议声明作废。加盖省学会公章。

3)          省学会转报以上1)、2)两个文件到中国水土保持学会。

4)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出具“遗失声明”公告的红头文件,并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上公告。

(二)证书补办

1)证书遗失单位申请补办证书,提交以下材料到省学会(可与“遗失声明”一起转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):

a)       证书补办申请(单位盖章,法人签章)(模板见附件,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)。

b)      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c)       需补办证书的复印件。

d)      公告后的遗失声明(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公告后补充)。

   2)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补办证书。

 
发布者:水保学会   点击数:4777   发布时间:2017-04-18 12:48:52   更新时间:2017-04-18 12:48:52